港府計劃公務員須宣誓效忠港府 擁護基本法 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0/07/08 16:06

最後更新: 2020/07/08 16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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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府計劃公務員須宣誓效忠港府及擁護基本法 

港府計劃為公務員引入宣誓或簽署文件,建議今年7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所有公務員,均須簽署文件確認擁護《基本法》,以及效忠特區。至於現職公務員,就要在獲推薦晉升或轉任另一職系時,宣誓或簽署文件,而在政府的決策過程中,擔當重要角色或較高職級的公務員,以及職務較為敏感的公務員,例如紀律部隊人員、政務主任、新聞主任、律政人員等,都要宣誓或簽署文件。

形式方面,部份公務員應以宣誓方式進行,例如首長級中較高職級的公務員。 公務員事務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表示,公務員宣誓建議,與《港區國安法》相符,在考慮和落實建議時,須考慮當有公務員未能遵從要求或違反誓言或聲明時,應採取的跟進行動及處理機制。當局會諮詢公務員團體的意見,同時繼續與律政司研究,擬定落實細節。